公司动态
行业新闻

浙江五丰电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振芝街
电话:0573-88451925
传真:0573-88452239
手机:18668311539
 
您的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电监会建设部联合抽查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1-03-12
10月30日,国家电监会和建设部联合在京召开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抽查工作启动会。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指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电力工业仍然要在保证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保持快速发展。依据强制性标准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是对我国传统行政管理手段的突破、丰富和发展,对强制性条文进行检查是电监会依法监管的重要内容。

    史玉波说,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是电力系统整体质量与安全的基础,是保证电力工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电力建设过程中参与建设活动各方应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是从源头上、技术上保证电力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关键所在。

   史玉波指出,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电力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他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和情况沟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科学严谨的态度确保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是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决定开展的重要工作,其目的在于贯彻落实《电力监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强化电力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电监会和建设部曾在今年3月联合向电力企业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明确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企业自查、工程抽查和总结整改阶段。目前,检查第一阶段的工作已经结束。在分析研究企业上报自查报告的基础上,经过电监会、建设部和中电联等单位的周密组织、遴选,并在有关电力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工程抽查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本次会议后6个检查组将奔赴全国6大区域,对15个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在建火电、水电和输变电工程进行检查。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质量安全司,电监会输电监管部、稽查局、安全监管局和有关派出机构,电力勘测设计、施工和工程咨询单位,以及中电联标准化中心等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电监会输电监管部)

 
[返回]

 

浙江五丰电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0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振芝街 电话:0573-88451925 传真:0573-88452239 手机: 18668311539
浙ICP备14033587号-2 后台管理